•Friday, January 02, 2009

不只喜欢,而且常叫。
我喜欢的,是皮滑肉嫩那种,可爱型。
嗯,我说的是炸鸡,咖啡店的连锁“可爱鸡”西餐。
和我相熟的朋友都知道,我超爱吃炸鸡。
或许小时候家境不充裕,炸鸡对我来说,简直就是人间美食,平时少吃到,所以一旦尝到,就觉得特别好吃。
长大后,仍改不掉喜欢吃炸鸡的习惯。
18 岁那年开刀动手术,医院禁食前,母亲还买了我最喜欢的童子鸡给我,让我大快朵颐。
直至现在,一旦觉得要宠自己,我就会叫鸡,也不管太油腻高热量胆固醇。
2009 的第一天,我又“破戒”吃了炸鸡。
看来我一辈子都会喜欢叫鸡。
得尔
有一个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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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comments:
呵呵。。。 我比較喜歡烤的可愛雞。
剛到新的時候,住在AMK,一個月一次到中心吃一次。。。
后來,搬了。。到現在都沒吃了。而我也少吃肉了。
小嬡拿不定主意时也会想叫鸡。
"看来我一辈子都会喜欢叫鸡。"
这句话有暗喻。。。。哇咔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