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uthor: de-er
•Tuesday, July 14, 2009
林义杰那本《决战撒哈拉》,开头有这么一段序:

“骨灰的约定”。只要谁在撒哈拉倒下了,另外两个人就要将他的骨灰分装在 6 个瓶子里,未来,撒在五大洲及北极。

于是,他走了,和另外两人在沙漠中进行了一百多天的超级马拉松

那年,他才不过 30 岁。

很巧,最近也在看英国知名演员 Ewan McGregor 《Long Way Down》的非洲摩托车之旅。这是他续《Long Way Round》后,再次“屁股痒”挑战自己,一路从非洲突尼西亚南下到最南端的厄加勒斯角。

路上,他们很可能遇上土匪,也很可能遇到恐怖袭击。

这些事,感觉很遥远,但原来周遭有些朋友,也都积极努力活出自己。

最近遇到旧友,她前几年开始笃信藏传佛教,最近当义工去了印度拉达克(Ladakh)。她说,工作好几年,她正思索自己存在的价值。

上回住在上海朋友家,他则兴致勃勃,准备参加征服北极的活动。

大家似乎都企图在有限的人生中,寻求生命的真谛。

有人不屑于这样的涉险活动,认为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,对这样的决定感到不解。

有舒服安逸的生活不过,干吗去冒险?

我想,这就是大家对生命意义的不同观点了。

骨灰的约定,你做得到吗?





得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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