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uthor: de-er
•Wednesday, August 17, 2011


我旅居澳洲半年那段时间,一个人开车,最喜欢听的歌就是这首《Hallelujah》。

一个人开车听歌,将音量调得很大声,让自己沉浸在歌者的情绪中。

那种感觉,仿佛时间静止,就只剩当下感动。

认识这首歌,其实是从杂志上的乐评知道的。

演唱者Jeff Buckley ,是那种典型悲剧型歌手。

他发了首张专辑《Grace》后,获得佳评,但却意外溺毙身亡。

有些歌手的嗓音,可以唱到心坎里。

Jeff Buckley 虽不是这首歌的原唱,但歌曲却如同为他量身定做般,将他音质的特色,发挥得淋漓尽致。

一首歌的感动,可以如此简单。




得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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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s:

On 17/8/11 5:39 PM , AliVe said...

就给人一种很宁的感觉。
ps:最近我注意到into the wild这部电影,还没看,在这里竟然给我看到你买了这本书。有空的时候,要去找了。